没有标准的"劣迹艺人",成了大衣哥演出被举报取消的理由


今年9月到10月,出身山东农村的歌手“大衣哥”朱之文有十多场商演,因为被举报取消了。 举报的理由,最常见的是说他是劣迹艺人。 其中一场在景区。他头一天下午就到了,当天中午还在配合景区宣传。下午两点,快开演了,演出取消。 他接受媒体采访时说,主办方跟他道歉,说观众喜欢他,主办方也喜欢他,当地相关部门也支持他: “可对方执意要把这场演出举报掉”。 观众喜欢,主办方喜欢,当地部门也支持,劣迹艺人这四个字,凭什么让他下台? 带着这份好奇,我搜索了相关的规定,发现这个词没有标准,也说不清该由谁来认定。被人说成劣迹,演出就能没了。 那么,他为什么会被叫作劣迹艺人? 据报道,举报他的说法里,有一条是他说过农民种地不辛苦。 这句话有来历。今年8月,他对媒体回忆,此前有记者问他,种地辛苦还是演出辛苦。 他答的是,种地现在不辛苦。以前要用镰刀割麦,一场割下来腰都直不起来,割破手脚是常有的事,他手上现在还有疤。 他向媒体解释,现在老家收麦子基本用机器,打药用无人机,两个多小时就能收完。 他说那句话被断章取义了。采访间隙,他问记者,自己说话有没有问题,为什么还有这么多黑粉。 10月接受采访时,他说自己从没被任何部门认定违规,也没有处罚记录,也不清楚自己哪里违反了规定。 一句讲种植机械化的话要算劣迹,得先有一个标准。 劣迹艺人偏偏没有一个说得清的标准。 法律没给这个词下过定义。中国演出行业协会2021年出过一份从业自律规定,正文里也没有这四个字。 那份规定没有明确定义劣迹艺人,只是通过非穷尽列举的方式,列了15种演艺人员不能做的事。有酒驾、肇事逃逸,有在台上假唱,有恶意不履行合同、非因不可抗力取消演出,也有虚假宣传、误导消费者。 这些多少还能对上具体的事。 朱之文那句话,跟酒驾、假唱、违约都沾不上边。他讲的是自己种地的经历,以前用镰刀,现在用机器,他觉得轻松了。 种地辛苦的人当然还有,可他说的是他自己的感受,这算什么劣迹。 但那份规定里还有两项说得很宽。一项管言论,发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言论,算。另一项是兜底,其他违背伦理道德或者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,也算。 公序良俗没有边。一个人说过的一句话,只要有人觉得不妥,都可以往里装。 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也一样。一群人一起打电话、发帖,影响就有了。 有一篇替朱之文说话的评论写,劣迹艺人“有着清晰的认定标准”,还说这几年官方持续公布过劣迹艺人名单。 可文章没说这个标准写在哪里。协会那份规定里写的是,认定以后书面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,没有说要向社会公布。 能查到的公开名单只有一种。2021年11月,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下面的网络表演(直播)分会,公布了第九批网络主播警示名单,第一次把几名演员也列了进去。 公布它的是行业协会,不是政府部门。协会负责人当时对媒体说,警示名单只在会员范围内生效,由会员单位自行实施。 偷税的、涉嫌犯罪的艺人,税务部门、警方会就个案发通报。一份由政府部门公布、就叫劣迹艺人的名单,没有查到。 标准既然说不清,一个人算不算劣迹艺人,就只能看有没有人来认定。 协会的规定里,认定是有程序的。 先由协会的道德建设委员会收集信息,评估当事人交来的申辩材料,提出处理意见。协会审议通过后,报给文化和旅游部,再书面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。 处理可以是批评教育、取消评奖资格,也可以是1年到永久不等的联合抵制。抵制期内,会员单位不能再邀请这个人。 这套程序至少能让被处理的人知道,是谁、为了什么事处理了他。从纸面上看,他有机会说自己的理。 关于朱之文,我没有查到任何部门或机构对他作过认定,也没有这套程序用在他身上的记录。 他碰到的是另一种情形。 他说,据他了解,举报他的有上百人,建了好几个微信群。打电话投诉时还录音,录完发到群里,叫更多人跟着举报。 用他的话说,演出在哪里,举报就跟到哪里。 通知他取消的,是主办方。我没有查到哪家主办方、哪个当地文旅部门公开说过取消的原因。 按他的转述,至少景区那一场,主办方说当地相关部门是支持他的。 我能想到的解释是,对主办方来说,取消一场演出,是退钱、道歉的事。 硬办下去,万一真有人追究,担责的是自己。 没有哪个部门作过决定,他也就找不到一个可以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对象。 他现在打算起诉举报他的人,说正在收集证据。 这条路他走过。他说,早些年也有人举报他的演出,他起诉了对方,经过调解,对方写了保证书,保证不再举报。 他说,现在举报他的人里,还有这个人。 10月21日,他对媒体说,不知道还能演多少场,随时可能会被取消。 那么,朱之文要证明自己不是劣迹艺人,该去找谁? 标准里对不上他,认定的程序也没用在他身上。他能拿出来的,是一句话,他没被任何部门认定违规。 可这句话,没人能替他盖章。 景区那天下午,主办方说观众喜欢他,当地部门也支持他。演出还是没开成。 推荐阅读⬇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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